白城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04.07.2017  12: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的函》等有关规定,确保到今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全市黄标车,白城市政府正式出台《白城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目标明确。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的黄标车淘汰工作机制,通过采取加强机动车环检、安检管理、黄标车限行禁行、制定鼓励政策等方式,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二是实行部门联合,责任具体。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加强对黄标车限行监管工作,严格机动车注册准入,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强报废黄标车拆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车辆拆解企业,全面取缔车辆非法拆解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月在用营运和淘汰黄标车辆明细台账;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配合,制定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政策。

  三是组织保障有力,措施详实。黄标车淘汰工作统一由白城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组指挥领导,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为成员单位,形成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进行处理。强化宣传工作,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市政府关于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