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趁“疫”之危“作妖”者 吉林省检察机关坚决说“不”

07.02.2020  17:51

对趁“”之危“作妖”者

吉林省检察机关坚决说“

 

——吉林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6起涉疫刑事犯罪案件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蔓延,一些不法分子趁机伸出罪恶之手,吉林省检察机关坚决出击、严厉打击,毫不手软,截至2月6日,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6起。

疫情发生后,吉林省临江市某小区李女士花费5250元在网上购买口罩,卖家说等着发货,然而,李女士次日再联系卖家时,发现自己被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公安机关通过对卖家微信号调查了解,户籍地为湖南省茶陵县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31日,陈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为确保打击力度,临江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本案。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在另外5起案件中,其中1起是几乎与上述案件同样的手段,在网上散布传播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1起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起是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2起是寻衅滋事。目前,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梅河口市检察院、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洮南市检察院均已提前介入,积极推动案件办理工作。

据了解,自疫情出现后,吉林省检察机关迅速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扎实做好协调沟通,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案件的侦查工作。

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对涉疫情刑事案件全部实现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商案情、把关证据,既保证涉疫情案件打得准、打得狠,也提升了办案进度,能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