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

03.06.2015  14:05

  新闻回放

  5月20日22时08分,同志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宝马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奥迪轿车碾轧撞击,导致电瓶车上两名男子一死一伤。经鉴定,宝马轿车速度为76公里/小时,奥迪轿车速度为86公里/小时,分别超过事发路段最高限速的26%和42%。而驾驶电动自行车一方则存在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车四项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需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了解到,在综合了各方面的证据后判定,两位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事故中死亡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乘客无责任。

  事故中死亡的两轮电动车乘客姜某某无责任 驾驶员王某某承担主要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驾驶人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事故中受伤的其他人都是无责任的第三人。

  “在这起事故中,宝马车驾驶员郑某、奥迪车驾驶员李某某、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某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事故中死亡的两轮电动车乘客姜某某无责任。”朝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刘长榆科长说。

  根据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限定结果,宝马车超速26%,奥迪车超速42%,事故中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需要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某存在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醉酒驾车等四项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各方的行为在事故当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判定轿车驾驶人郑某和李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民事赔偿比例为郑某和李某某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的40% 王某某承担60%

  事故责任划分之后,交警部门将对事故各方对相关的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目前已经完成了两次调解工作。各方均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正在考虑、协商赔偿意见。” 刘长榆说,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民事赔偿比例为郑某和李某某共同承担全部责任的40%,而王某某承担余下的60%。在两次调解过程中事故各方都表示愿意由警方主持调解,但具体赔偿额度各方方仍在协商。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某的电话,但他始终没有接听。据了解,由于王某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在警方的几次调解中,都是他的家人代为参加。但是,对于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王某某及其家人都表示愿意承担。

  王某某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 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除了需要履行赔偿责任之外,由于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王某某存在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交警部门将把案件移交给检查机关提起公诉。

  据王飞律师介绍,根据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存在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存在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满足这些条件的都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在民事赔偿方面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赔偿比例。

  宝马轿车驾驶员郑某超速26%,将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奥迪车超速42%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即便路口信号灯是绿灯 机动车行至人行横道也须减速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平时在驾车时,即便路口信号灯是绿灯时,行经人行横道处要有减速动作,这样利于驾驶人观察周边情况,尤其是午夜时分,道路上车辆和行人稀少,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会有所提升,加上夜间视线不好,一旦发生突发情况,驾驶人很难在高速行驶时及时作出应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另外,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标准,不要买超标的,驾驶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按非机动车行驶要求使用。如果驾驶无牌机动车,而且驾驶人还没有驾驶证的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很大的责任风险和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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