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环保局强化措施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

24.05.2017  11:52
  为切实加强企业的环境监管,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抚松县环保局加大对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企事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二是严把环保审批第一关。对环境影响恶劣、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认真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从根本上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严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河流断面的监管,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的企业一经发现,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强制淘汰、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严厉打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故意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保证企业严格守法。 

  五是建立排污口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六是建立环境违法排污举报制度。公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69”,支持和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公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是建立企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制度。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报县环保局备案。增强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前四月全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4起
  今年,我省环保部门严格执行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办法,对于环境风险隐患和问题跟踪督查,1月至4月,全省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4起,同比增长100%,处罚金额2269万元,同比增长99%。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件,罚款金额361.环境保护厅
前四月全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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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零容忍”
  环境保护是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