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享抢救性治疗全额补贴

21.04.2015  12:13

原标题: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享抢救性治疗全额补贴 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6%安排残疾人就业

20日下午,在有关《长春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发布会上,相关人员从对残疾人康复救助、接受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全面解读了规定的相关内容。

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

享抢救性治疗全额补贴

规定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将残疾人康复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并为残疾人康复提供下列救助和服务: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范围,并依托各类专业机构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对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的机构给予补贴;对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假肢安装或者更换给予补贴;对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6周岁以上家庭贫困残疾儿童的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享受公共财政支持的康复机构,对接受康复训练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的残疾人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免收康复训练费;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服务。

农村低保残疾人

参加新农合政府来买单

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给予补贴。

低保残疾人、农村“五保”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全额承担。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承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重度残疾儿童或少年

采取送教上门

在新闻发布会上,与会记者普遍觉得法规非常有人情味。里面提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逐步实现残疾人学前和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残疾人教育机构。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资助。

教育主管部门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应当采取送教上门、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等多种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城镇残疾人家庭

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人情味还体现在保障性住房上。规定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作为重点保障对象落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等优惠措施。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和盲人,在分配保障性住房时,应当优先予以保障。需要3层以下较低楼层的,优先予以安排。

将住房困难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住房困难群众救助范围,落实救助措施,提高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1.6%

安排残疾人就业

规定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将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纳入劳动监察范围,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对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给予适当奖励;市、县(市)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公共财政投资或者政策扶持的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社区服务点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免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对自主择业、创业的残疾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或者设备扶持;盲人开办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其水费、燃气费、取暖费等费用按照居民用户价格收取;属于承租公有住房的,其房租按照原使用用途收取。

对残疾人特殊困难

提供资助和保障

规定还提出,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为其提供下列资助和保障: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供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在机构中供养、托养或者接受居家安养服务的残疾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按属地原则给予服务机构补贴;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对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的贫困残疾人,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

可免费进入公园

规定还提到,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进入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但举办商业性活动时除外。

盲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进入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

残疾人持专用乘车卡可以优惠或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轻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落实好规定

为幸福长春建设做贡献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残联理事长庞国忠表示,下一步他们会坚决落实好规定,为幸福长春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他觉得,这个规定贵在细节,分工明确,让每个相关部门都清晰地看到职责范围,这对于落实相关政策非常有益。他同时希望媒体能与他们一起推进这项工作,让残疾人朋友在这项法规出台后获得更大的利益。(长春晚报记者 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