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针对当前黑龙江疫情的严峻形势,为落实国家、省及长春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加强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相关场所及活动
(一)暂时关停下列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室、歌舞娱乐、酒吧、上网服务等室内游乐游艺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社区活动中心、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健身房、美容美甲、纹绣、足疗、养生会馆和推拿理疗保健按摩等密闭场所。
(二)暂停口腔诊所、医疗美容机构营业,药店禁止销售“一退两抗”药物。
(三)暂停举办大型活动、演出、培训、促销、比赛等,确需举办的,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跟踪抓好落实。
(四)各宗教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五)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机构暂不接待婚宴、升学宴、生日宴和同学、校友、战友、商会联谊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不组织团体出行出游活动。
(七)政府机构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政府确需组织的大型聚集性活动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二、严格重点场所和重点活动的监管
(一)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落实扫码(疫苗接种码、健康码和行程码,以下同)、测温、一米线,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劝返有哈尔滨全域(县、区、市)旅居史入住人员。
(二)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予以关停处理。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早晚市场加强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美发场所,要加强出入流量控制,实行预约服务,室内不能有等待人员,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从严管控。
(五)公共交通(火车站、客运站)等运输营运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暂停所有黑龙江境内至榆树往返客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公交车、出租车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等防控措施,要加强运营车辆的通风、消毒等防控工作。
(六)公园、广场等户外活动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接纳人员不得超过其最大承载量的50%。
(七)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拘留所和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特殊场所,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八)学校、托幼机构要把好校(园)门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格做好返校(园)的管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哈尔滨全域(县、市、区)来(返)人员有接触的学生一律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学。
(九)各医疗机构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院感措施,对所有患者严格陪护探视管理;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得收治发热患者,违反规定的,予以关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发热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者(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立即报告,并转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全市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要求,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和活动监管督导,发现落实不到位的,立即关停,确保科学管控、合理引导。各类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暂时关闭部分经营场所和控制一些活动是当前疫情防控需要,请各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理解,自觉遵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为自己、为家人、为亲人、为朋友、为国人,请您尽快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坚持做好防护!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