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提前介入三起涉疫刑事犯罪案件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蔓延,一些不法分子趁机伸出罪恶之手,吉林省检察机关坚决出击、严厉打击,毫不手软,截至2月3日,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起,有效打击了涉疫情刑事犯罪。
据悉,疫情发生后,临江市某小区李女士花费5250元在网上购买口罩,卖家说等着发货,然而,李女士次日再联系卖家时,发现自己被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公安机关通过对卖家微信号调查了解,户籍地为湖南省茶陵县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31日,陈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为保证打击力度,临江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本案。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进一步处理中。
在另外两起案件中,一起是几乎与上述案件同样的手段,在网上散布传播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另一起是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目前,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梅河口市检察院均已提前介入,积极推动案件办理工作。
据了解,自冠状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后,全省检察机关迅速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扎实做好协调沟通,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的侦查工作。
“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对涉疫情刑事案件全部实现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商案情、把关证据,既保证涉疫情案件打得准、打得狠,也提升了办案进度,能够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说。
(孙峰松、迟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