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系统17个试点院正式按照新机制运行

17.07.2015  23:27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了527项改革任务,其中涉及司法改革就有169项。改革力度之大,破解难题之多,社会关注程度之高前所未有。

 

2014年3月,中央确定包括吉林在内的7个省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任现实而紧迫地摆在了吉林检察机关面前。

 

事非经过不知难。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在最高检、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的语气坚定而自信。

 

自4月8日省委批准方案后,吉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迅速展开:

 

通过考试加考核的方式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省、市、县试点院的员额比例均控制在33%、37%、39%的规定内;

 

推动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拆庙减官,业务部门全部实现扁平化管理;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严格办案责任制,压实了办案责任;

 

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员额内检察官办案绷紧一根弦……

 

随着一件件改革配套措施的出台,以省检察院为首的全省17个试点院相继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内检察官选任、机构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步骤,目前已按照新机制正式运行。

 

顶层设计谋划司法体制改革蓝图

 

检察机关作为依法治国的利器,必须把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变为自身工作方向,落实好司法公平正义的要求,而司法体制改革就是完成这一要求的前提和基础。

 

改革已势在必行,只有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早研究早探索,才能掌握主动权,真正把中央要求落实到行动中。

 

没有充分的调查研究,没有更好地结合吉林实际的顶层设计到位,包括司法人员的司法认识还没有很好解决的情况下,绝不能为了赶时间贸然启动改革;没有理论根据、没有群众基础、没有现实条件,司法体制改革就很难走下去。

 

省检察院党组深知这个道理。

 

行者知之成”,人心向背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深入研究中外检察发展的特点规律,结合吉林检察实际,为改革寻找理论依据;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听取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到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存在着人少案多的矛盾,许多基层检察干警常常加班加点办案、连节假日都无法休息,改革的愿望十分强烈。

 

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推动下,省检察院再发力、再深入、再调研,进一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着眼改革要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改革的措施。确定了“稳中求破,破中保稳”的改革思路,把问题作为改革导向,树立起啃“硬骨头”的改革信心、决心、恒心。

 

改革是真正触及体制和灵魂的,不是每个人都赞成改革,都怕改革改掉自身利益。

 

改革前暗流涌动,人心惶惶,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引领,缺乏科学的方法,改革就无法形成合力,甚至寸步难行。

 

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不是万能,没有思想政治工作也万万不能。特别是在面临这么艰巨的改革任务的情况下,一定要让每一名干警都知道中央为什么要下决心这样改,改了什么,怎么改,大家应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来对待这次改革。省检察院逢会必讲改革,多次召开专题改革视频会议,引导大家正确认识和面对改革;班子成员找每一位干警谈心,引导大家站在推进法治建设的高度,树立正确的改革观和价值观;省检察院还组织编写了《司法改革正当时》一书,每位检察人员人手一册,引导干警不断深化“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的共识。

 

改革启动前讨论酝酿的时间多一些,启动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震荡就会少一些。他们坚持“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先后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对改革方案进行了6轮大讨论,反复听取大家意见。

 

有任何意见都可以提出来,凡是合理化意见,能兼顾的都兼顾。在检察内网开辟专栏,及时通报情况、回答疑问,基层干警发给院领导100多封信件、邮件、短信,逐一得到答复。

 

一些人的不理解,甚至一些愤懑情绪在这样的过程中得以释放,形成了有利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

 

经过一年的精心准备,在认真总结试点院九台区检察院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吉林检察工作实际,省检察院党组推出了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完成了“四位一体”综合改革的初步探索和顶层设计,确定了“稳中求破,破中保稳”的改革思路。“四位一体”综合改革,就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在省级统管的大框架下,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入手,突破局部孤立推进的改革模式,将内设机构整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四项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达到相融互动、系统提升的效果,实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预期目标。

 

今年4月,省委批准了扩大试点实施方案,拉开了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

 

三级联动”一体推进改革

 

改革力度那么大、难度那么大、矛盾那么多,光在基层试,改来改去都是改我们,你们为什么不改?” 改革之初,基层检察院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以往的改革总是自下而上的,每每都是先拿基层“开刀”,时间长了,基层干警都是牢骚满腹。

 

老话常说“老大难,老大难”,可是领导机关只要一带头,“老大难”也就不再难了。

 

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改革是省检察院化解基层检察人员心存顾虑的最有效措施。

 

这样一个难度如此之大的改革,只要省院能立好标杆,打好样,基层检察院自然也就跟着同步推进。

 

省检察院带头,与试点院九台区检察院的参选人员一起,不分职务、年龄、实行“三个一”:同一张笔试卷、同一道面试题、同一组面试考官,仅用了10天时间就完成了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紧接着又为其他15个试点院统一命出考试题和面试题,形成了自上而下联动式员额制选任模式。

 

省检察院的引路作用带动了基层院的改革热情,全省97个院中就有56个主动提出试点申请。正是由于省院带头做了榜样、树了标杆,基层检察院的改革热情才更加高涨。

 

多年来,检察机关不分工作种类,不分岗位特点,大家“一个锅里摸勺”,导致人员专业化不专、职业化不强;业务部门人少案多,一些基层检察院一线业务部门人员占人员总数不到50%。

 

为了实现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目标,中央提出了员额内检察官比例要在3到5年内控制在占整个政法专项编39%以内。

 

员额制改革迫在眉睫。

 

吉林检察机关顿觉压力。我省基层检察院目前具有检察官身份的人员占政法专项编62%,省院更是占了70%。要在3到5年内把员额比例降下来绝非易事。

 

吉林检察机关迎难而上,既然中央已经决策,吉林必须毫不动摇,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将员额直接降到39%以内。

 

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把检察机关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重点把检察官群体剥离出来。

 

省检察院针对岗位特点,听取每名干警意见,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把“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的基本要求。

 

一把尺子量长短,省检察院机关迈出人员分类改革关键一步--公平公正地选任员额内检察官。

 

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谈话推荐、遴选委员会审核、检察院党组确定。每一位参加司法体制改革的检察人员都要经过这样的几道“关卡”才能最终成为一名真正的员额内检察官。

 

最终,经过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有123名省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人员成为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仅占省检察院政法专项编的31.9%。

 

随后,以同样的方式遴选出全省另外15个试点检察院的员额内检察官,共计520名。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精干、热爱检察事业的检察官进入了员额内。据统计,扩大试点的17个院共遴选员额检察官673名,占政法专项编的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