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推出案件线索网上有奖举报 最高可奖励30万

28.02.2017  12:38

  新文化讯(记者 苏杭)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拓宽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渠道, 吉林 省公安厅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推出案件线索网上有奖举报功能,并制定发布《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群众通过平台提交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根据线索作用获得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

如何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依托公安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三种渠道举报

群众可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网页版(http: //gafw.jl.gov.cn)、下载“吉林公安”手机APP或关注“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进入“案件线索有奖举报”栏目,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举报线索。举报时可实名或匿名,但匿名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举报的,公安机关不予奖励。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也不予奖励。

可以举报哪些案件线索?

聚焦本省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管辖案件全覆盖

凡是发生在吉林省范围内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及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均可通过平台进行举报。《举报办法》中规定了以下七类不予奖励的情形: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线索,案件举报人因同一案件线索已经获得奖励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者逃犯自首、主动归案的线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知悉的线索,案件控告人、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提供的线索,非公安机关管辖的线索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情形。

奖励金额如何设定?

特殊标准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查破行政案件,且违法行为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线索发挥的作用,对举报人奖励50元至200元;查破刑事案件的,奖励300元至1000元;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元至5万元。同时设置了火灾隐患线索、涉枪涉爆案件线索、涉暴恐案件线索、涉毒案件线索、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线索等六类特殊奖励标准,奖励金额达50元至30万元。

如何领取举报奖励?

奖金发放均为银行转账,线索进度全程可查

举报人可凭借案件举报编号进行进度查询,线索如符合奖励标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奖金。举报人需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20日内提交核实身份、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愿放弃。

如何保障举报人安全?

民警泄密将依法依纪追责,打击报复将依法予以严惩

吉林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线索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查证、宣传、奖励等环节,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允许泄露其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举报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