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局部署查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相关工作

01.06.2016  07:43

  为进一步规范集邮市场秩序,落实国家局相关工作要求,吉林省局于日前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集邮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全社会较为关注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集邮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依法行政,以实际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明确,依法监管集邮市场,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邮政局的“三定”规定和《集邮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赋予邮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全省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明确职责,积极担当作为,积极开展工作。 

  通知强调,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员等途径与渠道,拓宽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案件线索来源,充分发挥邮政企业、集邮协会、集邮爱好者等在举报违法案件上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各市州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查处制售假《丙申年》邮票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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