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再发力 优化环境不停歇 吉林高院推出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

23.07.2021  13:11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吉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维林结合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对各项措施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新六项”聚焦疫后企业实际司法需求,围绕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对司法政策作出了必要调整,包括制度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等等,其中部分举措为“全省首次”,也有“全国前列”,特别是首次对涉罪企业认罪认罚的判断标准进行界定,首次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作出明确,首次对涉企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作出规制,首次从全省层面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用时作出明确规定,努力缩短涉企案件办案周期,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回应了企业司法新期待。“新六项”注重与既有政策有机衔接,使其更具执行力,有力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新六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相关罪名认定标准,对涉罪企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下一步,吉林高院将采取组织试点建设、观摩示范、全面考评、推进成果转化等方式,集中利用2到3年时间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吉林高院在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相继出台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指导意见、《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等服务举措,制定服务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涉疫审判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司法领域,包括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框架,进一步推动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从宏观向微观、由粗放向精细、由单一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

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记者

问题一:“新六项”的亮点特色体现在哪里?

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回应了企业司法新期待。“新六项”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疫后企业实际司法需求,充分体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务实管用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比如,坚持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慎重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已羁押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益的司法保护。比如,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严禁对涉案民营企业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再比如,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避免因司法措施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努力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新六项”作出这些制度设计,既确保全省法院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同频共振、精准对接,也积极回应了企业的重点关切。

二是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新六项”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对司法政策作出了必要调整,其中的每一项具体措施都是对相关领域的新调整新变化,其中既有制度机制创新,也有业务流程再造,既有“全省首次”也有“全国前列”。比如,首次对涉罪企业认罪认罚的判断标准进行界定,首次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作出明确,首次对涉企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作出规制,首次从全省层面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用时作出明确规定,努力缩短涉企案件办案周期,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新六项”虽然条文不多,但内容丰富,且改革力度较大,将成为全省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起点。

三是注重与既有政策的有机衔接。如果大家认真阅读“新六项”内容,从中可以感受到,“新六项”与既有的相关司法措施一脉相承,互为补充。比如,第三项中关于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规定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对接,对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做出进一步深化细化;第四项中关于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的相关规定与《十项措施》对接,是对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的补充拓展。再比如,第六项中关于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络机制的相关规定与《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接,进一步推动构建法院与工商联联动协作工作格局。这种政策上的有机衔接,将使“新六项”具有强大的执行力,会产生很好的效果预期。

四是彰显了真心为企的坚定决心。从整体上看,“新六项”将主动服务意识转化为真诚行动,突出关键节点,突出破题解码,突出长效长治,是对接企业需求、接地气的“实操手册”,是及时落实纾困惠企的“政策礼包”,目的是通过真情关怀、真心帮助、真诚服务,切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真正帮助企业纾危解困,让市场主体在双循环中释放活力,让企业深切体会到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中的责任与担当。

北方法制报》记者

问题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工作中如何推动“新六项”在全省法院落地落实?

为做好“新六项”落实的“下篇文章”,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几项保障措施:

一是将“新六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每条措施的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和操作规程。在落实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拟采取组织试点建设、观摩示范、全面考评、推进成果转化等步骤,集中利用2到3年时间狠抓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实地检查,确保落实不打折、不走样。同时将“新六项”落实情况纳入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绩效评价体系,纳入巡视监督范畴,加大考核监察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对各级法院在落实“新六项”方面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举报投诉,经查实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问责到位。同时,真诚邀请各位媒体朋友做好宣传员和监督员,一方面将“新六项”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宣传出去、展示出去;另一方面,监督好我们的承诺履行情况,定期将情况通报我们。

新浪网记者

问题三:您在刚才的介绍中提出,要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体系,请问对此有哪些设想?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必然涉及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体系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必然选择。近三年来,省法院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相继出台了一些有份量的司法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务实的司法服务措施,为加强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和吉林振兴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比如,2018年11月,省法院出台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法院加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2019年,出台了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指导意见,《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2020年,制定了服务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涉疫审判工作指引等6份司法政策文件,创新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措施,及时回应企业涉法诉求,有效应对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本月又出台了《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两项司法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既有指导意见,也有具体措施,既涉及刑事、民事到行政司法领域、也涉及立案、审判到执行各环节,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框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从宏观向微观、由粗放向精细、由单一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