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发布关于“出境旅游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企业风险提示

31.03.2016  16:07

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防范游客“出境旅游保证金”损失风险,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示广大旅游者在参加出境游时缴纳“出境旅游保证金”要选择旅行社、游客、银行三方共管形式。

如发现以现金形式收取“出境旅游保证金”或将“出境旅游保证金”转入个人或企业账号的旅行社,拨打吉林省旅游投诉电话或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现将未与银行签订“出境旅游保证金”第三方托管业务旅行社及分公司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2:未签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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