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精准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脚手架及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7.04.2018  15:04

 

吉建安〔2018〕2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年”活动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精准实施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精准实施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主线,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各项要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对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建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统一部署的原则,统筹推进实施。成立以范强副厅长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各地开展脚手架、起重机械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起重机械。

(二)治理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  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及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事故应急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和各分包单位的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质量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及审批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时,应提交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资质作业;监理单位要履行好监理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监督计划日常照单监管。

        (二)强化过程监管。把好设备、材料入场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入场的起重机械和脚手架进行查验,经查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把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关。应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定的要组织专家论证。把好安装拆卸、搭设拆除关。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发现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

        (三)强化技能培训。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法劳动纪律。

六、治理方法和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5月前。省委、省政府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年”活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至7月。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上旬。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部门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1月。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否则一律依法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督查中如发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辖区内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监管水平。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8日

 

 

 

 

 

 

 

 

 

 

 

抄报:省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