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关键 精准聚焦发力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6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围绕贯彻落实省法院日前印发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则(试行)》,对全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作出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标志全省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会议强调,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是为加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的新努力,为加强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的新指引,为提升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乃至其他审判执行领域工作水平和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提供的新标准,为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注入的新动能。专项行动将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更强劲的司法助力,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障,为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实践平台,为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体系提供更积极的实践探索。
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弱项短板,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到明年年底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目标。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和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等方面下功夫,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通过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司法政策文件、设立专业审判法庭、构建全方位的府院联动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下了较好基础。
全省法院要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和全国先进水平,对标对表反思,明确努力方向,在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中着力解决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改革力度、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的4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93项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精准发力,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既定任务,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要优化诉讼流程,把“执行合同”指标提升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紧密结合当前深入推进的“两个一站式”建设、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实现诉讼全流程再优化。
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通过完善启动程序、重整和解制度等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破产成本,通过推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完善外部保障机制。
要抓好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加快推进律师平台、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等服务和工作平台建设,优化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办案平台,提升平台应用率,确保平台功能得到全面落地。
要抓好制度建设,实现短期目标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专项行动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学习借鉴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具有普适性的制度规范。
要完善实施保障机制,通过建立“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外部协调机制等,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对下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不打折扣。
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