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蓬勃兴起,公益理念深入人心

25.01.2016  23:42

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广泛的载体和社会实践,还是一项行善立德的公益事业。我省顺应时代发展、社会需求、民众需要和志愿者服务愿望,务实创新,以组织化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社会化、常态化和法制化,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吉林特点的志愿服务发展之路,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普及志愿理念、传播志愿精神,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2014年8月,我省拥有志愿者216.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注册志愿者142.7万人;到2015年8月,全省志愿者总数升至247.63万人, 注册志愿者183.43万人,志愿者人数大幅增长。

各地涌现出很多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长春市心语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于海波,是一位坐在轮椅上的重症残疾人,在她和志愿者们的共同努力下,15年来先后为2500多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筹集助学金120余万元,心语志愿者团队遍布长春各个校园。通化市志愿者张宝艳和爱人秦艳友,2007年建立了“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和网站,目前已帮助1350多个孩子回到亲人的怀抱……

在全省高校党团组织的引领下,我省大学校园志愿服务活动风生水起。吉林大学将志愿服务纳入本科生学分;东北师大的红烛志愿者协会影响广泛,在校大学生有三分之一成为志愿者。各校大学生课余时间进社区帮扶孤寡老人,假期参与支教支农的人数不断增多。

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打造“与爱同行——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品牌。“三关爱”、“邻里守望”、“爱在村屯”等志愿服务活动有声有色,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殊群体,为百姓分忧、为政府解难。

榜样就是力量。我省从2012年开始,建立了全省志愿服务表彰制度,目前已表彰了60名吉林优秀志愿者标兵和6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标兵以及7245名优秀志愿者和1702个志愿服务组织,在全社会营造了“做志愿者光荣”的浓厚氛围。

有困难就找志愿者,有时间就做志愿者;哪里需要服务,哪里就有志愿者的身影。“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公益理念正逐渐深入人们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