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减灾委部署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12.05.2015  17:04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日前,经吉林省政府同意,省减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减电[2015]1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并对省直相关部门主要活动进行了分工。

  《通知》指出,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宣传周期间各项工作。一要突出“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二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要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城市地铁、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发挥专家学者的决策支持作用,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通知》强调,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由省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并对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