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

21.06.2017  07:13

  6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28日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期1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主持会议。副主任杜剑、吕凝、王铁茗、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了人事事项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有关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地铁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视察意见的汇报,关于《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编制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汇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面)。讨论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时间。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为:审议修订《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审议《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表决《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草案)》;听取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地铁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