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9.06.2017  07:40

  6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杜剑、吕凝、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7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茗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地铁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议案和说明,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事事项、《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与丹麦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和《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与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草案)》《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地铁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分组审议后,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与约灵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和人事任职议案。

  副市长贾丽娜、贾晓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