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组织开展“110”主题宣传活动

11.01.2016  15:39

  今年的1月10日是全国第30个110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群众的110 你我的30年”。

  今年也是市公安局开通110报警服务电话20周年。1月10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了“110”主题宣传活动,船营、昌邑、丰满、龙潭、高新、经开等公安分局以及桦甸市、磐石市、永吉县、舒兰市、蛟河市等公安局分别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

  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金泽介绍,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成立于1996年12月。近20年来,7300个日日夜夜,110民警伴随着电话铃声接警处警,共受理社会报警583万次,提供咨询服务172万次,接报受理刑事类报警3.8万起,治安类报警210万起,交通事故类报警50余万起,火灾事故类报警3.3万起,救助遇险群众1.5万人。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凭借良好业绩,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级“青年文明号”、“文明优质服务窗口”和“人民满意单位”。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指挥协调科科长徐世军向记者介绍,在冬季,110民警有效出警量约400次/日,平均每三分半钟出警一次;而在夏季,随着市民室外活动的增多,这个数字大约翻一倍。

  据介绍,依据2003年公安部出台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电话报警、救助范围,其中,接处警情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和治安灾害事故等。受理求助的范围包括:发生溺水、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的;公民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以及其他紧急求助的事项。

  徐世军表示,市民遇有上述情况,可以拨打110电话进行报警或求助,而对于残障人士和处于特定状态下的群众,也可以通过短信进行报警,号码为12110。(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文/图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