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将对17个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巡察

03.03.2018  07:06

  本报讯 (记者周源 张鑫多)2日,记者从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即日起到4月底,市委巡察组将对17个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展巡察。

  在本轮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政治巡察新目标、新要求,坚定信心、保持韧劲,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的使命感和权威性。本轮巡察工作将突出政治巡察要求,是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巡察重点包括十个方面: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党的路线方针贯彻执行情况、贯彻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企业党建情况、选人用人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惩治腐败情况。

  巡察组将着力掌握好巡察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全面了解与重点把握的关系,正确处理开展巡察工作与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正确处理开展巡察监督与发挥监管部门工作优势的关系,正确处理提质与增效的关系。

  会议要求,要用好巡察成果,巡察反馈要规范,从形式到内容都要体现巡察的政治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巡察整改要实,被巡察单位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巡察整改牢牢抓在手里,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反思、追根溯源,针对症结狠抓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定期杀“回马枪”,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延伸放大震慑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共性问题进行提炼归纳,供市委决策研究;个性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查漏洞、挖根源、找对策,剖析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更加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打造铁军上花力气,在提升巡察质量上出实招,坚持求真务实,确保圆满完成巡察工作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