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人才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答记者问

18.07.2015  00:27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省委组织部配套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吉林省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办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以上统称“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这是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是新形势下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遵循,对集聚、吸引、激发更多人才投身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将起到积极重要作用。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请谈谈制定“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有哪些主要考虑?

答: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对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出台“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贯彻中央关于人才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才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人才工作内涵,对做好人才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好我省人才优势,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针对我省人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破解人才发展难题、激发人才发展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问:据了解,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请简要介绍一下情况。

答:省委、省政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动员大会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了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去年12月,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定将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作出了部署。会后,组织开展了“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题调研,深入市州和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实地查看了涉及5大产业21个领域的37个有望形成新优势的科技项目,梳理出113条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制定出台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意见及3个配套文件。

巴音朝鲁书记、蒋超良省长、马俊清常务副省长、齐玉部长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巴音朝鲁书记先后三次在调研报告和起草文件上作出批示,明确指出:“‘五大优势’中,人才优势最关键。如何发挥好人才优势,对推动创新发展极为重要。请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4月下旬,省委组织部会同编办、发改、工信、科技、财政、人社、地税等部门集中开展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逐个走访了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省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人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15个,征求各方意见达800多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对“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进行了研究审议。可以说,“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以广泛调研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是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集体智慧的结晶。

问:这次出台的人才文件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围绕调动人才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高端人才创业、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将人才工作放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大局中进行统筹谋划,针对我省人才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才迫切需求,紧紧抓住科研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中介服务人才这3类关键人才和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这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集中发力,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现实需求。

二是具有很大的创新性。文件以激发人才队伍活力为目标,以放权放活为核心,从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流动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政策突破和创新,着力突破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程度地释放人才政策红利和创新创业活力。

三是具有很好的系统性。此次出台的文件采取“1+3”的形式,其中“一个意见”是统领文件,具有纲领性、导向性、政策性,“三个办法”是配套的实施办法,是确保“一个意见”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整套文件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出的一套组合拳。

问:请问“一个意见”有哪些突破性政策?

答:“一个意见”是新形势下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遵循,政策突破性很强,“含金量”很高,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在放活人才管理方面,针对当前体制机制不活、管得过多、管得过死,制约人才发展的问题,提出赋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充分的选人用人自主权,落实全员聘用制,对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充分使用现有编制,即时选聘,编制紧缺的,由编制部门调剂解决,切实为人才加椅子、留位子。对从事应用开发推广的科研人员评聘职称执行专门评价标准,实行特殊评审,重点看实际贡献和经济社会效益,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切实为人才搭建成长的“绿色通道”。为鼓励科研人才潜心研究,文件提出合理确定预算开支,提高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和人员经费比例,减少项目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把更多的科研经费向人力成本付出倾斜,

在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方面,把激发人才创新积极性作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突破口,明确提出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转化收益权,将我省原来规定的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收益70%比例作为奖励,提高到不低于70%,直至上不封顶。积极鼓励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对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予以股权分红奖励,让科研人才真正实现“名利双收”,使人才在创新成果运用中得到实惠,以价值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财富,切实焕发出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积极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对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0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5项重大科技成果在本省转化的中介机构,政府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激发人才创业热情方面,针对人才创新动力不足、创业意愿不强的突出问题,允许和鼓励科研人才在职或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家、科研人才联合创业和跨区域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并首次提出省引才计划重点向创业类人才和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倾斜。鼓励域外高端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入选省引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

在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方面,围绕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以税费优惠、资金奖补等政策为杠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提出支持企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在高校设置“冠名教授”,允许企业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支出列入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并鼓励企业购买省内外科技成果,对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将有较强的促进作用。针对产业转型升级对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的迫切需求,提出在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自行评定技能人才职称,鼓励高技能人才参评科学技术奖。

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方面,从人才出国审批、签证办理、居留手续、公寓建设等细微处着眼,力求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突破性地提出省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任选省内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从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服务机制建立、资金投入保障等关键性环节入手,努力为人才在我省创新创业打造一流环境。

问:请您再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答:为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我们还研究制定了3个配套文件。一是《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根据当前我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的实际需求,利用3年时间,确定100个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省人才开发基金给予总额为1亿元的资金支持。二是《吉林省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办法》,针对当前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遇到的政策困扰、软环境不优等问题,建立省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机制,提供政策服务、智库服务和软环境服务,为人才创新创业保驾护航。三是《“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围绕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设立“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表彰奖励在省内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且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杰出科研人才、企业家和科技中介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建功立业。

问:最后,请您谈谈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政策落实?

答:再好的政策,如果落而不实,就等于落空。巴音朝鲁书记要求,要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工作标准、时间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对文件进行任务分解,将每一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更细的措施、更实的办法来跟进配套、落实执行,确保释放政策红利。同时,要求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根据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突破,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记者 李抑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