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特殊青少年群体教育成长 长春市关工委领导到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工作

19.05.2018  00:24

 

近年来,长春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扎实开展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矫治,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积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取得了较好成效。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关心下一代工作。二是强化高位统筹。研究符合长春实际、满足人民需要、彰显司法行政特色的关心下一代任务内容,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定岗定人定责”的工作模式,逐条明确分工、逐项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加强协作,搭建平台,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五老”人员参与帮扶联动机制,与市关工委共同研究了关于组织“五老”志愿队伍参与青少年社区服刑、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二是建立三类困难特殊人群帮扶联动机制,为困难的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三类特殊人群的未成年子女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提供帮助。三是建立社区矫正联动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社工组织参与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帮扶。四是建立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建立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研究解决影响婚姻家庭和谐和青少年发展的矛盾纠纷问题。五是建立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对影响重大的敏感性未成年人案件,组织律师、妇联及相关部门及受援人家属、监护人等集体讨论,实行重点督办、全程跟踪。六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选择具有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志愿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律师组成专业化队伍,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强化举措,创新载体,打造特色关心下一代服务项目。一是打造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群提供普惠性、公益性法律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和渠道。二是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把更多的法治元素融入青少年学习生活中,促进青少年自觉学法用法。三是加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的社会影响降低到最小、教育矫正的实际效果提升到最大,着力解决未成年人的身份保护、思想情绪和生活就学等问题。四是实施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疏导,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团队,开展心理疏导,培养未成年子女健康成熟的人格品质、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应对挫折的能力。五是扩大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基础上,将遗弃、虐待等家庭类案件,各类未成年人事故伤害(比如交通事故、校园欺凌案件)等案件逐步纳入到援助范围。六是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惠民措施。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的法律援助服务。

 

5月16日上午,长春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吴大勇、执行主任阎玉华、副主任张凤林、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赵华兴等一行5人,专程来到长春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并就如何配合做好特殊群体青少年教育帮扶工作进行座谈讨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副局长孙志彤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市关工委调研组一行在梁向东局长的陪同下,参观了刚刚投入试运行的长春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对长春市司法局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各项工作都突飞猛进的工作态势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赏。梁向东局长就长春市司法局的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工作以及正在筹划的针对特殊群体的帮扶项目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希望市关工委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时空优势和亲情优势,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青少年特殊群体的教育矫治和帮扶救助工作。副局长孙志彤就长春市司法局近年来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汇报,并诚恳的希望市关工委能够组织“五老”参与全市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