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衔接重配合部门联动齐发力--长春市社区矫正工作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

08.05.2018  21:34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27日,长春市司法局召集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召开长春市社区矫正工作四部门联席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赵宇英主持,市法院刑二厅厅长石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刘红虹、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科长刘振宇及社区矫正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前,市局社区矫正处广泛征求了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的意见,把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与公、检、法三部门衔接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15个共性的或亟待解决的问题,分别送到了公、检、法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按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会上人员人员就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调查评估委托、调查评估结果应用、法律文书交接、信息交流互通、执法督导检查和暂监外提请收监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初步达成了共识。一是规范调查评估程序。基层法院严格履行审前调查程序,规范委托函送达方式,审判时充分考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意见,紧密与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二是规范档案交接程序。基层法院在移交档案时,确定相关法律文书信息完整、项目齐全,并做好交接回执手续,切实解决法律文书缺失等问题。三是确立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提请收监的时间节点。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服刑人员,要在到期前一个月向人民法院提请收监,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人民法院在暂监外期满时予以裁定。四是规范长效检查督导机制。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执行机关更好的落实监管措施,并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五是规范信息交流互通机制。县(市)区司法局及时将重点人员名单和信息按月报送给当地公安分局户政支队(科),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加大对重点人员管控力度。

此次联席会议不但有针对性的查找出了四部门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初步探讨了解决措施。会上,各部门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规范本部门执法行为,紧密配合其他部门执法需求,在工作上尽快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