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为孩子选购玩具 看好这些警示别上当

31.05.2015  11:43

   城市晚报讯 随着“六一”儿童节临近,各类儿童消费品成为消费热点。为使孩子们过上一个安全、快乐的节日,昨日,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孩子家长在选购儿童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谨防被“忽悠”。

  家长在为孩子选购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商品时,应当看清商品外观上是否带有“3C”认证标志。一个合格商品,在外包装上不但要有3C认证标志,还要标明生产厂商的信息和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家长要避免购买制作工艺粗糙、重金属超标的儿童玩具。

  一些玩具颜色过于鲜艳,有的含漆玩具很容易掉色、掉漆,有些孩子喜欢用嘴啃着玩,易造成儿童重金属中毒。要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的玩具,避免购买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一些玩具棱角过于锋利,如玩具车、超合金之类的玩具,同时还要检查其它小配件是否容易松脱,引起小孩吞食。此外,市场上一些没有厂名、厂址、商标的毛绒玩具填充物和面料质量难以保证,尽量不要购买。

  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注意查看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型号、原材料纤维成分及含量、洗涤方法、标准编号、质量等级、安全技术类别、合格证明等,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

  国家规定服装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B、C三类,必须在标签上注明类别,其中婴幼儿产品应满足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满足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满足C类要求。家长在为孩子挑选服装时,可根据标签类别选取合适的服装。不要购买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的服饰;新服装会残留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及化学制剂,因此买回来的衣服尤其是贴身衣物,一定要清洗后再让孩子穿着。

  儿童节期间,是广大家长为孩子拍摄影像比较集中的时间,商家多会在这个时间安排打折、促销、特惠等方式吸引客源。

  为此,提醒广大家长,在选择摄影机构时一定要事先问好价格,认真阅读有关合同或协议,明晰有关条款,不要被商家的营销方式所影响,忽视了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造成盲目消费,导致权益受到侵害。务必要索取消费凭据。

  家长们在消费后,应当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并保留一段时间,以便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当遇到消费纠纷时,请拨打工商机关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城市晚报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