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六一”儿童节消费提示:为孩子消费别被忽悠

01.06.2015  08:36

  昨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在选购儿童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注意安全。

  购买儿童玩具要认准3C认证标志。选购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玩具娃娃等商品时,应看清商品外观上是否带有“3C”认证标志。一个合格商品,外包装上不但要有3C认证标志,还要标明生产厂商的信息和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家长要避免购买制作工艺粗糙、重金属超标的儿童玩具。一些玩具颜色过于鲜艳,有的含漆玩具很容易掉色、掉漆,有些孩子喜欢用嘴啃着玩,易造成儿童重金属中毒。避免购买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如玩具车、超合金之类的玩具,同时要检查其他小配件是否容易松脱,引起小孩吞食。

  购买儿童服装不要盲目追求样式。应注意查看中文使用说明,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原材料纤维成分及含量、合格证明、安全技术类别等,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国家规定服装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B、C三类,必须在标签上注明类别,其中婴幼儿产品应满足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满足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满足C类要求。家长根据标签类别选取合适的服装。不要购买有明显刺激性气味的服饰;新服装会残留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及化学制剂,因此,买回来的衣服,尤其是贴身衣物,一定要清洗后再让孩子穿。

  遇到消费纠纷时,请拨打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胡晶)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