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检: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人民监督员旁听监督

15.11.2019  23:20

 

  “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通过速裁程序审理,从检察机关受案到法院宣判仅用了3天时间,庭审过程仅用时12分钟,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办案质效。”和龙林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源庭后谈到。 

  11月8日,由和龙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和龙林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延边林区两级院多名检察官到庭进行观摩学习。 

  庭审过程中,检察长高源清晰明确地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简明扼要的出示相关证据,高效率的掌控庭审程序,鉴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遂对被告人提出了确定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并且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还有和龙林区检察院特邀的三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及庭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质量水平、举止仪表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悉,自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首次登上刑事检察工作舞台以来,和龙林区检察院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紧紧围绕“以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的核心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占比91%,速裁程序占比7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在确保案件质量前提下,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公正与效率的高度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