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06.11.2014  16:4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促进和谐吉林建设,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于2009年12月14日,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部署在全省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金振吉主持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玉琦、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祥分别就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做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辽源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介绍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情况,松原市政法委等10个单位作了书面交流,会上还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李申学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际行动,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要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要强化工作规范,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要强化教育矫正工作,以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教育为重点,丰富教育形式,确保教育工作经常化、持续化;要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公安、司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帮困扶助,积极构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生存支持系统,努力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党政领导,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