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启动

30.09.2015  10:30

   城市晚报讯 29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启动仪式。仪式上,省检察院与环保、林业、国土、住建等相关单位签订了相互协作配合的文件。在新闻发布会上,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中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答疑。

  吉林省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省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长春、吉林、四平、延边、白山、白城、通化、林区分院为试点院,要求未被授权的地区重点抓好调研,做好准备,不得自行开展试点。试点期限自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按照“办好一批案件、建立一套制度、培养一批骨干”的工作目标,试点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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