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出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大批政策红利助力邮政业发展

24.08.2016  16:02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推动吉林地区互联网与流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近日,吉林省政府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下发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邮政业发展获得大量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各地整合商务综合信息网、“12312”商务举报投诉受理中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的信息资源,探索建立全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和商务大数据应用中心,为流通领域提供商业基础技术应用服务,受理商务网上投诉,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创新。发展分享经济,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管理和服务,探索流通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包容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配置社会闲置资源,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扩大社会灵活就业。完善流通基础设施,争取国家对物流基地、冷链系统建设等的政策支持,深入推动吉林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探索城乡一体化配送模式。鼓励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吉林省开展农产品流通冷链建设试点。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加快提速降费进程,努力消除城乡 “数字鸿沟 ”。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开展智慧物流示范园区和智慧物流示范企业建设试点。完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吉林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共同配送智慧物流平台,形成基础物流网络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深化吉林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做法和经验,着力解决快递运营车辆规范通行、末端配送、电子商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等难题,补齐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短板。畅通农村物流,鼓励邮政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农村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要实现全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48小时内物流配送到达村(屯)。 

  为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完善流通保障制度;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三是增强流通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健全流通法规和标准体系;五是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 “路线图 ”和 “时间表 ”,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间的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建设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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