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警开展道路安全集中整治“春季行动”

10.01.2015  08:56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1月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春季行动”。

 

从全省近三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情况来看,1到4月份要重点严防发生带有冬季特点的“三类事故”,即:严防危险品运输车与客运车辆发生追撞、燃爆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严防雾霾、团雾、冰雪等导致的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严防客车、校车翻坠导致的重特大事故。

 

全省交警部门全面查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车辆,以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排查档案;排查重点驾驶人,以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排查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以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建立电子版排查档案;排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隧道、农村公路和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为重点。

 

2月1日、2月16日、3月3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对酒驾、涉牌涉证、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