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安全整治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停运

10.01.2015  09:45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2015年1月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春季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彻查管理漏洞,查纠高危违法问题,通过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杜绝不安全的车辆上路,严禁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有效治理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坚决防止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重点严防带有冬季特点的三类事故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全省近三年第一季度交通事故情况来看,1到4月份重点严防发生带有冬季特点的“三类事故”,即严防危险品运输车与客运车辆发生追撞、燃爆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严防雾霾、团雾、冰雪等导致的高速公路多车相撞事故,严防客车、校车翻坠导致的重特大事故。

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全面查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车辆,以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排查档案。将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作为源头管控的重点,组织力量开展全面筛查,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车辆要立即停运整改。加大并完善农村面包车信息台账的登记,全面摸清农村地区机动车底数。

排查重点驾驶人。以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加大车辆违法行为的“清网”力度

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城区主干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统一清查、机动巡查有机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在餐饮、娱乐场所集中的重点区域设立固定检查点,对重点酒店、娱乐场所派出流动巡逻小组,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清网”力度。以违法行为未处理客货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为重点,在2月4日春运开始前要全部清网到位,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要全部停运,督促其按要求办理年度审验和报废注销手续。

3月1日、2月16日、3月3日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对酒驾、涉牌涉证、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作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