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和松原市将试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28.12.2015  09:24

新文化讯(记者 艾灵)   吉林 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 长春 现场暨推进会议近日召开。在总结长春市首批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试点继续在吉林和松原两市推进。

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我省启动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长春市是我省率先启动,通过养老护理、疾病治疗、临终关怀“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模式,实现对失能人员生活照料护理与疾病治疗的无缝对接。截至目前,照护保险统筹基金已经支付1830.5万元,长春市已有1070名长期失能人员、2002名短期失能人员享受到照护保险待遇,平均报销比例在85%左右。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加剧,解决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照护问题是必须面对的难题。我省确定了两年试点,三年推开、五年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但各地市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通过测算,在全省9市(州)中,有5个市(州)基金具有一定的持续保障能力,试点先从这部分地区展开。试点阶段人员范围仅限定在失能人员,且长期失能和短期失能人员又有所区分。

据了解,目前长春市共有35家定点医疗照护服务机构开展了医疗照护保险业务,平均月支出305万元,有46.8%的长期失能人员和2.1%的短期失能人员享受了医疗照护保险政策。全省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全年费用在4万元左右。通过照护保险补偿,参保职工全年只需承担3600元左右,参保居民只需承担7200元左右,就能享受全年的照护服务。

长春市明年将计划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未完全失能人员全部纳入到医疗照护保险范围中来,入住定点养老照护机构的床位费按照核定额度的50%补偿。

同时,计划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9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范围,部分失能和未失能的按照现行标准的70%享受待遇。

吉林市、松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明年3月底前要出台试点文件,5月底前要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