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开树公信 全力打造高质量“阳光法院”

25.06.2019  18:12
  •   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省法院的统筹推动下,坚持高站位认识、全方位推进,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由粗放到规范、由分散到集成、由洼地到高地的转变,社科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省法院连续两年在全国31家高院中排名第一位、长春中院和吉林中院也在全国49家中院排名中跻身全国前五位。同时,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单项评估中吉林参评法院均取得优异成绩,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被社科院法学所总结为司法公开的“吉林现象”。2018年,省法院新一届党组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努力打造高质量“阳光法院”。

      6月24日,省法院召开“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高质量‘阳光法院’”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忠义介绍了全省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赵英主持。

      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背景

      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应有之意。人民法院必须主动敞开大门,直面群众,借助信息技术,有效缩短时空距离,及时为当事人和公众提供服务,把司法过程和结果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对审判执行过程心中有数,主张和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已发展成为加强法院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和现实路径。2013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导推动下,全国法院着力推动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二、吉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审判流程公开“全方位”。审判流程公开是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标准丰富公开节点信息,从先期设定的1069项,增加到今年3373项,其中,民事案件公开889项、刑事案件公开827项、行政案件公开930项、赔偿案件公开727项,全省法院统一按此标准公开,并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努力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转变,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随时随地可以查询了解到自己案件在各个程序环节的进展情况,在12项重要的流程节点还会以短信提醒的方式主动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同时,不断拓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线下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人工服务,以及线上网站、短信、自媒体、手机APP等方式,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不断提升信息化融合度,与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文书笔录公开、电子送达工作协同推进,切实推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更加准确、及时、高效。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法院依托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开案件187133件,满足公开条件的案件公开率为100%;有效公开案件154137件,有效公开率为82.36%;发送短信48165条;成功电子送达文书160件;初步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及相关宣传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活动中,吉林法院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的短信被作为重点工作成果进行推荐。

      (二)庭审公开“全过程”。庭审公开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审判,获取司法认知的最直接途径和方式。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及应用,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法院现有916个法庭,已建成830个科技法庭,科技法庭覆盖率为90.61%。2016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省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庭审直播工作部署,加快庭审直播平台建设及接入工作,目前已实现庭审直播平台接入率100%,直播案件类型覆盖率100%。全省法院累计庭审直播案件100571场,直播率达11.32%。其中,民事案件直播79470场,刑事案件直播17428场,行政案件直播3669场,赔偿案件直播4场。目前,全省法院在抓好庭审直播工作的同时,全省法院不断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庭审质量、落实庭审活动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三级法院庭审公开的常态化开展。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活动中,吉林法院庭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在全国32家高院排名中吉林高院位居第四位。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中,省法院共推荐全省法院89场庭审参加评选,经过层层筛选、初评和复评,最终吉林中院有三场庭审入选。

      (三)裁判文书公开“全覆盖”。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实现定分止争、体现司法水平的重要载体。全省法院严格按照“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了裁判文书公开“一核双擎”模式,即以规章制度为核心,依托裁判文书上网率管控与“双百”核查检验,做到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100%公示”。其中,裁判文书反向公开机制是以刚性的标准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地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逐案公布不公开裁判文书案件类型、文书名称、案号、承办法官、不公开理由,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全省法院反向公开裁判文书的省份,此举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法院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已生效裁判文书1783606篇,公示不上网文书信息339976篇。吉林省作为收案“小省”,收案量仅占全国法院的1.7%,但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却占到了全国法院的3.15%,已跨入全国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大省”行列。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裁判文书公开第三方评估活动中,吉林法院5家参评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上网及时性、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公开情况三项主要指标上均取得优异成绩。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全省法院有1篇文书获得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篇文书获得二等奖;7篇文书获得三等奖。

      (四)公开平台“全智能”。2015年,省法院借鉴先进地区网站建设经验及设计理念,对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版面做了全新的改版。网站改版后,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于一身,在公开形式上,将审判业务、审判流程全部信息按类呈现,将案情简介、裁判说理、庭审视频、裁判文书及时链接;在公开栏目设置上,吉林法院司法公开网将公开信息分成审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7个一级目录,下设组织结构、诉讼须知、申诉信访、减刑假释、执行公告等28个二级目录以及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信访须知、听证公告等136个三级目录,并实时发布审判相关信息。

      (五)公开评测“全量化”。为有效开展内部管理和自我评估,省法院制定了《吉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将司法公开测评划分为审判业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6个一级指标,审判机构信息、审判人员信息、司法辅助人员信息公开等30个二级指标和法院概况、审委会委员、员额法官信息公开等110个三级指标,细化公开项目,量化公开标准,确保全省法院按照统一模板开展司法公开工作。同时,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范畴,在省法院制定的《全省中级法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办法》中,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法院才能够通过单项考核。对最高人民法院重点督导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和审判流程公开三项工作,省法院设定专项考核指标,加重对下级法院的考评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吉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司法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对内对外产生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一方面,司法公开倒逼法官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带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持续提升,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结收比为77.9%,同比提高31.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值17.0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三位;全省法院为结案率49.47%,同比提高13.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值5.22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九位;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75%,同比提高7.6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司法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吉林高院工作报告赞成率连年走高,2018年达到96.03%,创历史新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法院将以 “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各项举措,打造高质量的“阳光法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