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新闻发布会 刘福军巡视员作新闻发布

04.09.2019  04:30
  8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公安厅制定《吉林公安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引》有关情况。厅巡视员刘福军出席发布会并作新闻发布。

  刘福军介绍,去年以来,中办、国办和省两办相继对审批服务标准化做出系列部署,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先后提出明确要求。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强调,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以规范服务标准为目标,对公安审批服务事项的要件、流程、时限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细化量化服务标准,逐项编制标准化服务规程。省公安厅相关警种及时跟进,坚定不移推动落实,依据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公安实际,对省、市、县、派出所4级310项公安办事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标准,制定《吉林公安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引》。

  刘福军表示,201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相继开展简政放权、梳理权责清单、建设优化“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只跑一次”等改革,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厘清了公安权责边界,提升了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减少了企业和群众现场等候时间。为确保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使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更加清晰、直观,进一步约束自由裁量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省公安厅全面深入开展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经过多次补充和完善,历时半年最终完成标准化工作。形成了涵盖全部310项全省公安审批服务事项的《吉林公安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指引》,并按办事层级、警种类别、行政权力类别分别在公安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刘福军介绍,审批服务标准化是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吉林祥云”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公安”平台的根基,必须省厅统筹、各地各警种联动、深层次应用。就目前看将带来四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树立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实现“阳光审批”。省公安厅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贯彻到审批服务标准化全过程,聚集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把310项公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办理依据、审批要件、办理流程全部标准化,把办事过程的41个关键要素全部规范化,在全省78个政务大厅和1392个公安服务窗口公开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在各级公安网站全面公布,让公安审批服务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二是强化严格高效的法治保障,实现“规范服务”。省公安厅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310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立一律依据法律法规,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逐一加以明确。三是创新科学集约的服务举措,实现“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松绑”、为群众“减负”,推行“多证合一”改革,实现办理证照由“跑一次”升级为“零跑动”,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减少办事环节,改革办事方式,缩短审批时限,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切实强化抽检力度,推行“减证便民”行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四是推进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实现“便捷智能”。着眼“共享”,坚持全省一个标准、上下一致、层级打通,实现审批服务数据 “全网无障碍流转”;着眼“效率”,坚持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为政府各职能部门提供查询核对公安人口信息功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着眼“集约”,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实现机动车全国“通检”,身份证、出入境证、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通办”,亲属关系、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注销户口、临时身份证明“跨所通办”;着眼“公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事项之外无政务,推动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刘福军表示,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加强和改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以持久的意志、攻坚的决心,不断把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省公安厅“互联网+公安”工作处、交管局、治安总队、户政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中国日报、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吉林电视台、凤凰卫视、中国交通频道、吉林人民广播电台、长春人民广播电台、中新社、腾讯网、中国吉林网等20余家中省直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