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数字家庭建设试点的通知

11.03.2022  17:38

  吉建科〔2022〕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组织推荐数字家庭建设试点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2〕21号,见附件)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科技处。

  联 系 人:石景海

  联系电话:0431—82752609 82752489(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组织推荐数字家庭建设试点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