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经营权已到期长春2645个车位暂停收费

20.03.2015  07:27

长春崇智路路内停车泊位仍有人收费 新文化记者 张英男 摄

3月18日,“12358”价格投诉电话受理的长春市民投诉中,三分之二是关于停车收费的。如果你也在长春开车,不妨也记一下这个电话号码。停车收费之所以与这个号码产生密切联系,还是因为一个合同,一个到期的合同。合同到期了

为解决黑水路、光复路、重庆路、桂林路及红旗街等几大商圈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无序、收费混乱的问题,2011年,长春市首次对车辆泊位经营权进行拍卖,长春市昊迪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迪公司)以955万/年的价格中标(第一年955万,之后每年以5%递增),当年12月26日与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签署协议,取得2645个车位的3年经营权,合同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3月15日。也就是说,如无续约,如无新的单位签约,从今年3月16日起,这2645个车位(分布情况见右表)应该暂时免费对市民开放。

仍有人收费

你说应该,可有人却认为不应该,3月18日、19日,新文化记者踏查,仍有人在这些地方收费。

镜头一:西康路与同志街交会处

一辆停在路南侧的捷达轿车刚起车,一名斜挎包、戴口罩的男子就过来了。

停车收费,5元。

我刚停下,人在车里也得交钱啊?

当然要交的,只要占了车位就得交钱。

司机无奈,掏出的一张百元钞票迅速变成了一把零钱。

镜头二:富锦路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门

两男两女从医院走出,站在一辆银色轿车旁。两名女子从后备箱拿出东西进了医院,两名男子上车准备离开时,收费员来了。

8块钱。

我们回去取了东西,下午还得再来呢。给便宜点呗!

便宜了1元。

不是说车位经营权合同到期了,停车不收费了吗?

记者在一旁问,收费员扔下一句:“我不知道。

镜头三:桂林路

眼看着一名身穿厚棉袄、腰系腰包的男子收了两辆车的停车费,记者上前问他,他说不知道这里停车应该暂时免费的事。问他是否负责停车收费,他说自己不是收停车费的。那为啥收钱?他说没收,然后立即离开。是谁在收费

为了找到答案,记者昨天联系到了昊迪公司副总经理孙长龙。

他说,合同确实已于3月15日到期了,但当年签订的合同中有“瑕疵”,问题迟迟没解决,所以合同到期的头几天,公司的收费人员并没有撤。

但近日,“12358”价格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多次与他取得联系,“现在我也想通了,毕竟合同已经到期了,再收停车费就是违法。所以,这两天我已经通知公司所有收费人员从路面上撤出。如果有人私下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公司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并严肃处理。”孙长龙说,为了杜绝公司收费人员私下继续收费的情况,他们已经将公司名头的发票全部收回,但也不排除有人私下留存的情况,“如果有收费人员持我公司名头发票继续收费,市民可以拒绝缴纳,并打电话投诉或报警。

那个“瑕疵

至于合同中的瑕疵,孙长龙说,主要是停车泊位的数量问题,因交通调流、市政施工、路口30米禁停等因素,导致很多位置都不能停车,“合同中说是2645个,可我们实地踏查发现,车位总数只有四分之一,也就680多个。”按照实际车位数经营管理的这三年,公司是亏损状态。为此,他们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迟迟没得到答复。

目前就实际车辆泊位数与合同中不符一事,昊迪公司已经向法院起诉,被告方为长春市公用局。

据法院方面人士介绍,昊迪公司是今年年初起诉的,法院已经立案,没有开庭是因为昊迪公司起诉的对象是长春市公用局,但由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等原因,导致他起诉的主体不适合,法院可能要驳回起诉,待明确起诉的主体后,昊迪公司可再向法院起诉。

对此,孙长龙表示,会进一步进行法律咨询,希望尽快走上法律程序。

部门回应可拒绝交费可电话举报

长春市公用局

记者就2645个车位经营权到期一事咨询长春市公用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政府部门职能划分,该局停车泊位管理的职能已经移交给长春市建委。

长春市建委

长春市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2645个停车泊位的处理问题,他们已经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这一两天就会有具体答复。停车泊位经营权是否变更,以后是否继续收费、如何收费,都要在具体处理办法出来后才知道,目前不方便透露。

对于仍有人收停车费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以随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并拒绝交费。

 12358

18日,记者从“12358”价格投诉电话了解到,当天他们受理的长春市民投诉中,三分之二是关于收停车费的,他们已经详细记录了每一条投诉,会通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下去调查。“我们已经明确告诉大家了,在这些暂停收费的地方遇到收费人员,是可以拒绝交费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新文化记者 董春梅 袁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