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啤酒总厂司机工伤致残20年 至今仍未得到赔偿

22.03.2016  12:27

   城市晚报辽源讯 1996年,辽源市东丰县的孙先生在为东丰县啤酒总厂做司机时,因公车祸,造成左腿高位截肢,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孙先生表示,东丰县啤酒总厂只支付了他安置假肢的费用,其余工伤待遇都没有给付。后来,因东丰镇政府欠啤酒厂钱,于是啤酒厂就将债权转让给了孙先生,让他自己去要债,当做工伤赔偿。可孙先生一要就是许多年,始终没有要来这笔钱。对此,东丰镇政府答复,鉴于孙先生已起诉,那么此事就走法律途径。

  昨日,记者来到了东丰县城,见到了62岁的孙先生。拄着拐,拿着一堆材料,孙先生每天都步履蹒跚地奔走于东丰县各个部门,要为自己的伤残赔偿讨个说法。

  据孙先生介绍,他是1995年来到东丰县啤酒总厂工作的,任司机。1996年,他在开车去通化市送货途中,发生严重车祸,导致左腿高位截肢。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劳残鉴定为四级伤残。可是,事发后,东丰县啤酒总厂支付了其安置假肢的全部费用,对于其他工伤待遇并没有给付。

  由于左腿安置了假肢,孙先生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难。相关的工伤待遇始终没有落实,让他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过了几年,东丰县啤酒总厂由于管理不当解体了,孙先生的工资和工伤待遇,更是没有着落。孙先生说:“经过我反复奔走,2006年时,东丰县啤酒厂留守处与我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将东丰镇政府欠啤酒厂的两笔共计72万元的债务,转给了我,当做我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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