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旅游可能被“记录”

29.04.2015  11:18

28日,省旅游局联合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向全省旅游业界和广大旅游者发出《关于开展文明旅游、创建优质服务的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和旅游行业广大工作人员共同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增强抵制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自觉性。

据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省旅游局将加强全省“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全省“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将文明旅游和优质服务工作融入“治黑”“清网”“督查”“规范”4个专项行动,重点督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治理超范围经营、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低于成本价组织接待、委派“黑领队”或不派领队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对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我省还将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集中曝光案例、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开展建设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