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施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入驻企业租房年最高可补百万元

14.09.2017  07:25

  近日,我市下发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将对服务外包企业建设、购买和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补贴,支持市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来长。

  入驻服务外包企业租赁房屋

  年度最高可补100万元

  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对经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自建和利用闲置楼宇改造为服务外包大厦和产业园区,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落户长春,对服务外包企业建设、购买和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补贴。对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自建自用业务办公用房的,取得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后,经市政府审核认定,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每平方米,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自用未满3年的不得转让出售和出租,补助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对入驻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和服务外包大厦的企业租赁房屋的,连续两年按每月2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市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开发投入资金总额的50%,单个子平台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新入驻全球百强企业

  将获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对新入驻并在长春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00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00万美元的全球百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对在长春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0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200万美元的国内100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进入长春的其他服务外包企业,视条件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长设立企业总部,对总部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服务外包企业录用新人

  企业可获培训补助

  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打造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产业。每年视情况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实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并优先向贫困大学生倾斜,定向培养我市产业和企业急需的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经认定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培训补助(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1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培训补助。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对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住房、交通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