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助力长春打造东北亚服务外包名城

31.08.2017  07:16

  30日,借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服务贸易大会暨2017长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峰会召开契机,我市公布了服务外包产业的最新政策红利,即日前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意见》有助于我市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以适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新特征与新趋势,加速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打造东北亚服务外包名城。

  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市级财政每年预算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企业创新发展、国际市场开拓等。《长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城区和开发区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本区域内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解读]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把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为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其看作是提升长春经济发展质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长春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去年5月,长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这一殊荣是对近年来我市服务外包工作的最大肯定。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继续把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力争让更多的服务外包企业享受到政策支持,推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向更广范围和更好方向发展。

  “真金白银

  支持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为加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鼓励集聚发展,《意见》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对经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自建和利用闲置楼宇改造为服务外包大厦和产业园区,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落户长春。对服务外包企业建设、购买和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补贴。对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自建自用业务办公用房的,取得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后,经市政府审核认定,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自用未满3年的不得转让出售和出租,补助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对入驻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和服务外包大厦的企业租赁房屋的,连续两年按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引导电力、通信等部门按服务外包企业和园区发展专业要求提供专门服务,完善园区房屋、交通、金融、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园区企业发展和员工生活需要。对通过网络提供在线外包服务业务的服务外包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国际出口专线通讯费的50%给予补助。

  ——支持市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市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子平台,如园区管理平台、教育培训平台、云众包平台、人才交流平台等建设。对经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开发投入资金总额的50%,单个子平台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解读]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现有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长春修正服务外包大厦、长春高新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等服务外包园区12个,各园区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占全市服务外包企业总数的65%以上,园区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占全市70%以上。《意见》有助于将更多优质公共楼宇、闲置厂房转换为服务外包发展载体。完善服务外包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助于我市构建健康良性的产业生态环境。

  大力培育引进企业

  壮大市场主体

  《意见》指出,我市将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对新入驻并在长春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00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00万美元的全球百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对在长春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0人、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200万美元的国内100强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进入长春的其他服务外包企业,视条件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长设立企业总部,对总部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支持本地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国有大型工业、建筑设计、科技研发、医疗、金融、影视文化等企业和机构剥离服务外包业务、设立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独立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并进入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系统的,根据当年实现的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服务外包企业每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增量部分给予每1美元不超过0.2元的补助。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经市商务局同意的国内国际展览、博览会的展位费、布展费,给予适当补助。

  [解读]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通过支持本土领军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有助于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深耕特色领域、新兴领域等措施,有助于促进本土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

  打造长春服务外包

  “人才摇篮

  《意见》指出,我市将积极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新设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教材、师资力量、培训规模、培训后就业率等进行综合考评确认,考评合格的,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打造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产业。每年视情况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实施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并优先向贫困大学生倾斜,定向培养我市产业和企业急需的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经认定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培训补助(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住房、交通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解读]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教实力突出、科技人才资源发达,是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意见》通过积极扶持本土培训机构和引进域外先进培训机构并举的方式,有助于我市培育并储备服务外包实用型人才。

  推动创新发展

  提升“长春服务”国际竞争力

  《意见》指出,我市将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适时对企业创新型项目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已投资额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在国际市场购买技术含量高的成果,给予不超过购买金额50%的补助,单个成果不超过50万元。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对获得国际认证的企业的认证申请、系统维护升级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50%的补贴。

  [解读]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旨在健全服务外包创新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企业创新为主体,以政府服务创新为支撑,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多领域、多功能的服务外包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推动智能工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设计研发、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创新和服务品牌创新。

  促进融合发展

  打造服务外包新高地

  《意见》鼓励服务外包联盟发展,支持政府部门、协会、高校、企业、培训机构联动,对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产业推广会、人才招聘会、产业年会等,根据工作需要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研究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媒体和企业等,开展服务外包发展战略研究、产业宣传、市场推广、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解读]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有助于厚植我市优势产业,调动科研机构资源,鼓励服务外包与智慧城市、电子商务、制造业升级等互动发展,探索产业跨界融合路径,更有助于我市在“十三五”期间跻身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等梯队,积极打造“长春服务”与“长春工业”品牌并驾齐驱的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