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自行拘留被执行人972案/973人

30.07.2015  22:25

中国吉林网7月30日讯(记者丁隽 通讯员王洁瑜)今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及10个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发布会由省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赵英主持。

张启文指出,我国现行1997年《刑法》中,涉及抗拒执行的罪名有三个,均规定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分别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妨害公务罪。

张启文介绍,截至6月30日,全省法院自行拘留被执行人972案/973人。以涉嫌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共移送157案/162人,实际判处21案/21人。其中以涉嫌拒执罪移送98案/99人,实际判处14案/14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5案/5人,实际判处1案/1人;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移送53案/57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957案/958人,公安机关实际协助查控109案/109人。

张启文告诉记者,10个典型案例从案件罪名来看,构成犯罪的8件。其中,妨害公务罪2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件;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件;因妨害执行公务行为被拘留2件。从处罚的刑期来看,判刑2年的1件1人;2年以下的7件7人,7人中,有4人在案发后,因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获得从轻处罚,其中1人被定罪免处,3人被判处缓刑。2件拘留案中被刑事拘留4人,其中有3人系案外人均因妨害执行公务行为被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