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5万农业人口进城落户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9.8%

09.03.2017  13:09

  全面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都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此项改革实施以来,吉林省城镇人口总量较2014年增加了67.4万人,其中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9.5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9.8%,较2014年提高了3.1%,户籍制度改革正在给普通群众的生活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几年来,吉林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最大限度简化落户手续。同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让外来人口能够享有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还解决了一些无户口人员户口问题,保障公民登记户口权力。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为6742名无户口人员补办户口登记,使1176名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儿童顺利办理了入学、入托手续。小周由于先天残疾被父母遗弃后一直在福利院生活,由于没有户口小周一直无法办理低保和残疾证,省里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意见后,小周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补录了户口并顺利办理了残疾人低保,生活得到了保障。

  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省内网上迁移户口举措,省内居民迁移户口的,只需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经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即可办理落户,无需要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真正实现了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极大减轻了群众办事负担。2016年1月,又在省内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年2月,实现与北京、辽宁、广东等30个省(区、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在非户籍地居住、工作、学习的居民,只要持居住证、驾驶证、学生证等任意一种身份证明,即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截至目前,已累计制发异地居民身份证5.4万张,帮助群众节约往返办事费用1000余万元。2015年5月起,全省居民户口簿不再体现“农业”、“非农业”字样,统一登记为居民家庭户口或居民集体户口,消除户口性质上的“歧视”,让群众办事更舒心。

  下一步,省直各有关部门将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农委、省住建厅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的意见》要求为主线,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分类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配套改革措施,努力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释放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