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非法吸储99.5亿元 情妇说钱是老总赠与的

24.12.2014  04:45

2014年5月5日,蒋洪伟(右)在法庭上听审。羊城晚报 记者周巍 摄

今年5月初,以吉林男子蒋洪伟为首的广东邦家租赁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9.5亿元的涉案金额被指刷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金融犯罪案件的纪录。

近日,邦家非法集资案主犯蒋洪伟的情妇张岩等下属人员,先后在广州中院接受一审宣判。法庭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张岩等人作出有期徒刑3年不等的判罚,且认定邦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属单位犯罪。

非法吸储99 .5亿

邦家公司吸储案曾以其惊天数额震惊舆论。据法庭认定,吉林男子蒋洪伟等人于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在广州市先后成立了广东绿色世纪公司、广东邦家公司、广东兆晋公司,并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了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

蒋洪伟等人以上述公司的汽车租赁、保健品和有机食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上述公司给众多投资人许诺的季度或年投资回报率高达16%至30%。

经司法会计鉴定,绿色世纪公司、广东邦家公司、兆晋公司在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为99.5亿余元,受害的社会公众人数23万余人次。后由于“挖东墙补西墙”的集资高回报游戏资金链断裂,大量中老年投资者损失惨重。

得钱是基于情人关系

邦家公司案发后,主犯蒋洪伟的情妇张岩也被抓获。张岩被认定在上述公司负责管理各地方分公司上交的财务单据和报表,协助同案人蒋洪伟调拨非法集资的款项。蒋洪伟后来用非法集资来的钱,为张岩在东莞买了一套价值329万元的房产。

在出庭受审时,张岩称集资活动都是由公司董事会决策,以公司名义实施的,她在公司获得的钱,都是基于系蒋洪伟情人的关系,由蒋洪伟赠与的,她没有挥霍款项。另外她作为财务,无权调拨公司资金,只能按照蒋洪伟的指令转账。案发后,张岩协助警方追回了60多辆车辆。

单位犯罪非个人犯罪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邦家公司等机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相关证据没有指证张岩在上述公司经营过程中有骗取客户财物的非法占有的故意,上述公司的财务基本由蒋洪伟一个人控制。目前也没有证据证实张岩非法占有了客户的投资款。

另外法庭认为,公司进行非法集资的经营模式是由蒋洪伟为首的高管集体决定的,是单位决策行为,故本案应该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张岩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广州中院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蒋洪伟的情妇张岩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外,几名高管也被判刑。目前,主犯蒋洪伟判决结果尚未出炉。(大洋网来源:南方网 记者吴笋林)

羊城晚报5月5日报道:6年不到,16个省市共23万余人次被骗了99亿余元!今天上午,蒋洪伟等25人被指控犯集资诈骗罪案在广州市中院审理。根据已公开的资料来看,近百亿元的涉案金额创下全国集资诈骗案之最。首要分子蒋洪伟当庭表示“不能认罪”。

董事长领头作案

25人中,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团伙首要分子的人名叫蒋洪伟,他的户籍地是吉林省吉林市,半月前,刚过完43岁生日。仅大专文化程度的蒋洪伟曾光环满身,是广东绿色世纪健康产业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兆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董事长。2012年5月,因涉嫌犯罪,他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02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蒋洪伟在广州先后注册成立上述三家公司,并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了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蒋洪伟等人以公司正常业务为掩护,在没有取得政府部门融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蒋洪伟伙同本案其余24名被告人,虚构高额回报等事实,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截至目前,受害的社会公众人数多达23万余人次,涉案集资金额达99.53亿余元。

检方披露了三种作案方式,其共同点都是利用高额回报为“诱饵”。

2000余万已被挥霍

99亿余元最后都去了哪里?

起诉书称,蒋洪伟伙同本案另外24名被告人所得的非法集资款项,绝大部分流入其指定的私人账户。除少量集资款用于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公司业务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蒋洪伟等人为扩大非法集资的规模,将大量集资款用于上述被告人的奖金和业绩提成、部分参与集资社会公众的到期本息支付,从而制造社会公众的集资款得到高额回报的假象,达到进一步实施诈骗社会公众集资款的目的。

作为广东邦家租赁服务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蒋洪伟自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至案发之日,将大量集资款用于个人肆意挥霍。期间,他通过使用多家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的方式,购买名牌服装、名表等个人奢侈品,挥霍集资诈骗款人民币2288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欧元2.9万余元、港币1011余元、澳币2万余元、马来西亚币4140余元。“本案另有部分集资款去向不明,被告人蒋洪伟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社会公众集资款的责任。”公诉人说。

案发后,办案机关扣押蒋洪伟人民币91.41万元,以及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2.7万余元,并扣押涉案银行卡30张等财物一批。

三种诈骗方式

第一种会员制消费

检方指出,蒋洪伟伙同王民权、徐坤(均另案处理)以及本案另外24名被告人,以会员制消费的名义,虚构购买会员卡后,每季度可获得年利率为16%至30%的固定回报,合同期满可收回本金等事实,诱骗社会公众与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会员制消费合同》、《兼职租赁顾问聘用合同》等,以800至40余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水晶卡、白金卡、VIP卡、“九星连珠”等会员卡,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第二种区域合作

据起诉书,蒋洪伟伙同本案另外24名被告人,以出资建立并运营“邦家租赁体验店”,进行区域合作为名,虚构25%至47.5%的年收益率,保证一定期限返还本金等事实,诱骗社会公众与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区域合作合同》,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第三种资金借款

据起诉书,蒋洪伟等25人,虚构借款年利率为30%等事实,诱骗社会公众与广东兆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进行非法集资。(记者董柳 通讯员马伟锋、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