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系统开展“3·15”纪念活动

17.03.2017  17:36

来源:长春日报 时间:2017年3月16日

15日,重庆路万达广场“3·15”纪念活动现场。

 

本报讯 (记者李秀薇 赵婉姝 宋莉)15日,全市工商系统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级消协共设置宣传点116处,宣传展板230块,发放宣传材料51300份;受理消费投诉207件,集体投诉4件,咨询439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加53%。

  全市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板、咨询台、投诉台及假冒伪劣产品曝光台,工商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消费者讲解法律法规及假冒商品的鉴别方法,并解答消费者咨询。咨询热点涉及网上购物、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预付卡消费、手机卡充值及商品质量欺诈和手机三包等。其中,受理预付卡投诉引发各类纠纷37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浴池、美容院因更换法人,使得原澡票、美容卡不能继续使用,及健身会馆“消失”不给退款。

  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在活动现场发放了《维权宝典—消费纠纷案例及评析》和《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并在展台摆放了真假白酒的外包装盒、真假名牌包、真假手机等,以实物展示的形式,向消费者直观介绍鉴别假冒商品的方法。

  市工商局二道分局在活动现场向该区2016年度诚信个体经营户颁发了牌匾,驻区商企代表向二道分局递交了《诚信守信、自律经营承诺书》。2016年,二道区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246件,全部录入《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2万余元。

  市工商局绿园分局在活动现场首次利用智能机器人向消费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维权小常识。21家诚信商户代表进行了诚信宣誓,并在“共建诚信签名墙”上签名。

  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在活动现场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手册3000余份,并设置辨假识假宣传台,以假烟、假酒等20余种商品为参照,向消费者传授辨假识假知识。同时,举办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展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设立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等方式,重点对网络消费知识、消费警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

  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根据辖区汽车销售4S店相对集中的实际情况,活动现场选择两家4S店集中宣传汽车消费知识,受理举报投诉,解决消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