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环保局采取“亮剑”措施,加强“12369”信访投诉工作

09.05.2016  16:04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体现环境执法由“”到“”的转变,我局推出“亮剑”环境执法模式,全面加强“12369”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一是秉承“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服务承诺,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按照“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信访案件的违法行为,受理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三是涉及被诉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已下达限期整改的,及时开展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是切实加强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回访工作。以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上访人对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以便及时、准确掌握被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与能力,切实转变环境执法理念。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