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拉责任清单 建法治政府

23.03.2016  10:50

  松花江网讯      近日,龙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区法制办等多个部门按照职责法定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为区政府各部门列出了责任清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从2015年9月上旬开始,起草了《龙潭区建立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制作了《建立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手册》,为责任清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9月下旬,该区组织召开了建立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培训会,对部门责任清单的填报进行了培训,保证了工作的稳妥推进。

  为更好地保证责任清单工作有序开展,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每名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几个部门的填报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与此同时,在市政府责任清单工作开始后,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专门抽调2名干部到市里帮忙。通过这个桥梁,龙潭区及时掌握并跟进了市政府责任清单工作的进度。在区政府责任清单工作中出现问题时,通过及时与市里沟通,有效将问题化解。

  该区把报表的审核作为重点来抓。区法制办对部门行政职权的责任依据、问责依据进行了重点审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对部门填报的主要职责依据、职责边界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确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建立等内容进行了审核。

  此次责任清单工作,共逐项梳理并确定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463项。其中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包括行政许可67项、行政处罚22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职权77项。明确部门主要职责212项,厘清部门职责边界32项,明确直接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55项。此外,他们根据责任事项,针对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09项。

  截至2016年2月底,龙潭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已完成审核和汇总工作。3月9日,龙潭区政府第十七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于次日下发了《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以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此次为政府列责任清单,将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通讯员/修瑞 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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