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市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案取得实效

09.08.2016  03:04

  近日,龙井市检察院积极响应省、州检察院号召,在完成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及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改革“精装修”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下发的《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规定(试行)》。龙井市检察院检察长宋志强作为指挥长办理了延吉市医保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延吉市医保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范围大,涉案人数多,引起了州院的高度重视。接到办案任务后,宋志强检察长迅速参与制定侦查计划,为办案干警排干扰、抗阻力、顶压力,及时成立由宋志强检察长任指挥长、张寿根副检察长为组长、职务犯罪检察部13人参战的专案组。在专案组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该案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立案7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检察长作为指挥长亲自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与省院下发的《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重大专案指挥长制度(试行)》的精神十分契合。在州检察院领导下,该院将不断努力工作,争取取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