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一女子打车手机落车上 司机索要“好处费”

09.02.2015  12:46

乘客坐车时,不慎将一部苹果5S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司机捡到后同意返还,但却索要500元的“好处费”。无奈之下,乘客报了警。经民警出面说服教育,该司机最终同意归还手机。

      手机不慎落车上 司机索要“好处费”

日前,龙井市民朱女士乘坐出租车从海兰桥到市防疫站办事。下车后不久,她发现手机不在身上,拨打了几次电话,一直没有人接,“我以为电话落家里了,就没急着找。”朱女士对记者说。

办完事后,朱女士回到家,发现手机不在家里。这时候,她才意识到手机是落在出租车上了。由于手机里有大量的个人信息,朱女士很着急。于是,她又往自己的手机拨打电话,这次电话接通了,对方是个女人,自称是出租车司机的朋友。“她说,电话还给你可以,但你得给些钱。而且语气特别强硬。”

“我本来想,如果能把手机还给我,即使她不说,我也会给一些钱的,但是她这么强硬地索要,让我非常反感。”朱女士想试着和对方商量一下,能不能少要一些钱,“但对方说,500元一分不能少,还威胁说,如果报警就把手机扔了。”朱女士听后非常气愤。

协调不成,还被对方“勒索”,朱女士一气之下来到龙门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出面 说服教育后要回手机

在龙门派出所,朱女士向值班民警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了解情况后,民警让朱女士再往丢失的手机上打个电话,先答应对方的要求,并约定取回手机的地点。

朱女士拨通手机号码,这回是出租车司机接听的。“对方说,他在延吉,现在赶不回龙井,后来又说,让我去安民小学门口等他。”朱女士和民警随后来到安民小学门口,但等了一阵子,该司机并没有出现。“后来他又给我打电话,说在百货大楼龙井超市门口见面。”随后,朱女士和民警又来到百货大楼龙井超市,有一名自称是出租车司机的男子出现,并拿出了朱女士的苹果5S手机。这时,民警走上前,对该男子说:“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该男子听后,主动归还了朱女士的手机,也没有再提报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