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导游高速上要加钱威胁甩客 旅客不从遭殴打

01.05.2016  08:53
此前开庭时,陈某举手捂脸,不愿面对镜头。摄/记者 曹博远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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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开庭时,陈某举手捂脸,不愿面对镜头。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去年国庆期间,“黑导游”陈某以低价吸引游客参加八达岭一日游,在去往景点途中强迫游客补交参观费,遭拒后在高速上言语威胁、暴力殴打游客申先生,致其被过往车辆撞伤。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昌平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案情 中途收费被拒 黑导高速上打伤游客

  被告人陈某是个90后,2004年来京。实际上陈某本无导游资格,2009年他以八千元的价格购买了导游证后,便开始负责北京八达岭、十三陵、鸟巢等地一日游路线。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陈某应朋友邀请去某公司担任导游。

  2015年10月4日,40余名游客交纳了40至150元不等的一日游费用后,由陈某带领前往长城。

  中午11时左右,当汽车行驶至昌平区八达岭高速居庸关附近时,陈某以每人必须观看杂技表演为由,向车上每位游客收取160元,并威胁如不交纳,到长城后将不再负责后续游玩工作。

  游客申先生提出异议,并号召其他乘客不要交钱。为此,陈某与之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并电话纠集他人前来。见此,车内一些乘客因害怕要求下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距居庸关一公里左右的高速路上。

  在陈某纠集的人前来时,申先生跳下车逃跑,陈某等人在高速上追,致使申先生被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撞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申先生报警后,事发第二天,陈某被民警抓获。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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