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5万余户市场主体被纳入“黑名单”

04.08.2015  13:06

  松花江网讯 7月29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已于近期结束,有52035户市场主体因未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据市工商局当日发布的通报显示,目前,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已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6522户企业和10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44503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针对年报公示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工商部门已着手建立健全内部衔接机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将受到制约。相关市场主体只有在纠正错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后,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此外,市场主体可以在补报年报、更正虚假错误信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之后,向辖区工商部门提交移出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将永久保留,伴其“终身”。

 

  工商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对已参加年报企业所公示的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并在抽查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在抽查中发现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如实公示年报信息和其他即时信息,避免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影响自身信誉。

 

  (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编辑/王晓杰)